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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哪些费用?

分类:生育保险  发布时间: 2020-02-26 17:06:00

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哪些费用? 第1张

女职工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

  1、生育医疗费。

  女性职工在孕(产)期内,因妊娠、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。

  2、生育津贴。

  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。其计发标准是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,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。且生育津贴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,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,由用人单位补足。

  生育津贴=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÷30(天)×假期天数

产假有多少天?

  (1)基本的产假为98天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

  (2)生育时如遇有难产的(如剖腹产、Ⅲ度会阴破裂者),可增加产假30天;

  (3)若是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,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,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;

  (4)怀孕四个月以上(含四个月)流产的,给予42天产假;

  (5)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,增加35天;

  (6)晚育的,增加15天;

  3、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。

  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。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。

  4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。

  包括了女性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、流产术、引产术、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。

  5、男职工假期津贴。

  已参保的男性职工,按照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,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,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。(因各地政策不一样,有的地区可能没有)

  看护假津贴=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÷30(天)×假期天数